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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  时间:2023-12-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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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督查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工作督办、文秘、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会议组织、财务、安全、机要保密、行政事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群组织日常工作;承担与县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沟通交流和联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督查工作,综合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承担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作风和行风的评议监督工作。

(二)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负责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承担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报批工作,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报批工作;参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和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制度;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提升组织力;负责统筹协调党建工作考核;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学习交流;研究、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党费管理;承办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等工作;负责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保险和培训教育工作。

(三)宣传部(研究室、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参与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编辑机关党建内刊;负责市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组织并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市直机关党建情况的调查研究,起草工作规划,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负责机关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四)群团工作部(统战部)。负责市直机关的群团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群团和统战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规划;了解和反映市直机关群团工作的情况及职工的思想动态;指导市直机关各群众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联系市直机关党外人士,加强思想引导,反映有关情况。

(五)党群服务部(党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负责市直机关党员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党员权益维护、党员救助帮扶、党员群众信访工作;广泛开展市直机关党群服务工作,加强与群众联系,架设党与群众联系桥梁;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开展大型活动。

(六)中共鹤壁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作为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检组织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完成市纪委监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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