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向特大暴雨受灾群众
捐赠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近日来,我市经受了一次特大暴雨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目前,安置受灾群众、房屋重建、预防暴雨次生灾害、恢复生产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急需全社会救援。市慈善总会已紧急发出关于防汛抗洪专项募捐活动倡议书,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当先锋、作表率,积极投身到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开展捐款捐物,用实际行动体现责任与担当。现就做好抗洪救灾捐赠工作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捐赠自2021年7月23日起,由市慈善总会接受募捐,专项用于防灾减灾及灾后重建、安置等。
二、捐赠方式
1.捐款;2.捐物:救援设备、运输设备、生活物资、照明设备、通信设备、防疫物资及经市防汛指挥部认定对防汛抗洪有关的其他物资。
捐赠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392-3331768、15839260660;
联系人:郭富国
银行转账(请备注:防汛抗洪驰援捐赠+捐赠单位名称)
户名:鹤壁市慈善总会
账号:253307971485
开户行:中国银行九州路支行
线上支付渠道(请备注:防汛抗洪捐赠+捐赠单位名称)
线上捐赠可扫描鹤壁市慈善总会收款二维码(如需开具捐赠票据,需捐赠人携带银行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页面到市慈善总会开具捐赠票据)。

三、要求
1.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迅速广泛动员,捐赠活动要采取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前期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同时计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捐款总数。
2.市直机关捐赠要登记造册,登记名册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市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本系统)捐款捐物情况汇总表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同时对在捐款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报道。
3.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捐赠活动合法合规,严禁弄虚作假。
中共鹤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