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市直工委鹤直文〔2016〕2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每月5日前要以书面形式向市直工委报送上月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本月具体学习计划安排。
二、各单位平时要及时上报信息,反映本单位的工作亮点和经验,上报地址:hbjgdjbj@163.com。经审核后在鹤壁机关党建网(http://jgdj.hebi.gov.cn)刊发。
三、市直工委拟由班子成员带队成立3个督导组,分别于6月份、9月份、12月份进行三次集中巡回调研督导,对市直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指导。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座谈会,结合巡回调研督导情况,对前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每次会议安排10个单位汇报发言,邀请市委分管领导作重要讲话。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鹤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